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-08-03 17:20
广州市越为银发活力研究院(银发智库)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秉承“超越自我,老有所为”的银发精神,通过汇聚银发科技人才与社会资源,借助智库平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,服务企业科技创新,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。为了建设与管理银发智库,促进银发智库银发科技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,运用好银发智库,现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银发智库的建库原则
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、人才是第一资源、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战略思想,以“开放共享、自觉自愿、分类遴选、动态管理”的原则建设银发智库。
二、入库专家的条件准则
(一)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,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、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。
(二)身体健康,专家的年龄原则上需达到60岁,在某一领域有创造性或重大贡献的优秀中青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(三)遵纪守法,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。
(四)专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两院院士;
2.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;
3.海外院士;
4.获得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称号;
5.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金融等领域专家学者及产业科技前沿领军人才;
6.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或科技创新奖项,或持有市级及以上相关单位认证的科技成果、专利、著作和作品;
7.高校、科院院所负责人;
8.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或同等及以上专业水平;
9.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,有较高的理论水平、专业技术和实践经验;
10.优秀企业家。
三、入库流程
专家通过自愿申请或由本省市相关单位推荐入库,具体入库流程如下:
(一)研究院公开发布专家入库邀请。
(二)意向者按要求填写入库申请表格。
(三)研究院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资料进行备案。
(四)入库:研究院向专家发送入库通知书。
(五)由本省市相关单位推荐的专家可直接入库。
四、专家的工作
(一)为研究院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意见。
(二)组织或参与研究院举办的专题调研、技术研究、科技攻关等相关科研活动。
(三)组织或参与研究院举办的各项活动,参加研究院组织的会议会展、培训和专题研讨、考察交流等活动。
(四)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,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点,协助企业科技创新。
五、日常管理
(一)为加强对专家的服务管理和联系,研究院秘书处设立专家工作服务中心,负责专家入库备案、日常管理、服务和联系工作。
(二)建立专家信息库,定期与专家联系,了解其工作和研究情况,以及身体健康状况,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于理事会。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广州市越为银发活力研究院
2023年7月20日